
依据《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》(2025版)9.6.1
新建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地上一层靠外墙部位或贴临下沉式广场、庭院等室外开敞空间。消防控制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0㎡,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㎡。
〔说明〕消控室贴临下沉庭院应满足采光通风要求,庭院内宜设置直通地面的台阶或楼梯;下沉庭院尺寸可按不小于本《指南》第2.3.6条的规定控制。
另外消控室内布置要求应满足GB50116-2013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要求:
3.4.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,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.5m;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。
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,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。
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。
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,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。
5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,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,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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